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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语口语(三)

一、课程基本情况

课程中文名称: 阿拉伯语口语(三)

课程英文名称:Arabic Speaking 3

课程编号:03538033

新课号:ARB0013

课程性质:必修

课程学时:周学时2

课程学分:1

先修课程:基础阿拉伯语(一、二、三)、阿拉伯语口语(一、二)、阿拉伯语听力(一、二)、阿拉伯伊斯兰文化、阿拉伯概况

授课教师:外教

授课对象:本科生三年级

二、教学目标

1.能结合所学的基础阿拉伯语(一、二、三)及前期所为学的口语表达的技巧表达较为准确地表达各项内容。

2.学会利用所学的内容,较为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,做到表达准确,内容完整,语句通顺,表达通畅,流利,并能独立完整地与外国专家或来访的外国朋友交谈,表达自己独到的想法与见解。

三、教学内容与要求

基本要求:

1.结合精读与听力所学的内容,完成每周的教学内容,每周完成一项较为完整的口语练习内容,或是个人或是集体,口语内容要求的独立完成并能表达有深度的内容。

2.外国专家独立讲课,解答学生上课提出的问题。

3.外国专家讲授,内容有一定的普遍性,主要涉及阿拉伯文化历史、中阿交往、中阿风俗介绍等独立的题目,深化阿拉伯语口语一或二年谈论的内容。

4.学生要有一定的阿拉伯文化等方面的知识,对阿拉伯各国习俗有相应的了解。

重点与难点 较为完整地表达一个主题,内容有深度;表达中尽量减少错误。

四、学时分配

总学时:36学时(以18周计算)

学时分配:讲授40%,练习60%

五、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

1.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、课后作业、课堂讨论相结合

2.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、课堂参与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,考试采取口试方式

六、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

教材:阿拉伯语视听说教材,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系编,讲义

参考资料:相关高校阿拉伯语口语教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