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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拉伯语口语(四)

一、课程基本情况

课程中文名称: 阿拉伯语口语(四)

课程英文名称:Arabic Speaking 4

课程编号:03538034

新课号:ARB0014

课程性质:必修

课程学时:周学时2

课程学分:1

先修课程:基础阿拉伯语(一、二、三、四)、阿拉伯语口语(一、二、三)、阿拉伯语听力(一、二、三)、阿拉伯伊斯兰文化、阿拉伯概况、阿拉伯简史

授课教师:外教

授课对象:本科生三年级

二、教学目标

1.能结合所学的基础阿拉伯语(一、二、三)及前期所为学的口语表达的技巧表达较为准确地表达各项内容。

2.学会利用所学的内容,较为正确的表达自己的想法,做到表达准确,内容完整,语句通顺,表达通畅,流利,并能独立完整地与外国专家或来访的外国朋友交谈,表达自己独到的想法与见解。

3.就某一个专题表达自己的见解,表达内容完整,专题明确。

三、教学内容与要求

基本要求:

1.结合精读与听力所学的内容,完成每周的教学内容,每周完成一项较为完整的口语练习内容,或是个人或是集体,口语内容要求的独立完成并能表达有深度的内容。

2.外国专家独立讲课,解答学生上课提出的问题。

3.外国专家就某一个话题进行讲解,学生可根据此话题准备自己的口语题目,也可独立完成一个单独的口语话题。

4.专家所讲题目要有专业性,一般会涉及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体育、教学、交流等方面的专题,目的是要与今后从事的外事工作相结合。

重点与难点:完整地表达一个主题,内容有深度,有自己的观点,表达流畅;表达中尽量减少错误。

四、学时分配

总学时:36学时(以18周计算)

学时分配:讲授40%,练习60%

五、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

1.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、课后作业、课堂讨论相结合。

2.考核方式 平时成绩、课堂参与、期中考试、期末考试,考试采取口试方式。

六、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

教材:阿拉伯语视听说教材,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阿拉伯语系编,讲义。

参考资料:相关高校阿拉伯语口语教材。